答辩状SWC不同意离婚
2018-01-19 16:40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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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辩状

答辩人:SWC,男,汉族,…………

现就上诉人(原审原告)GRJ不服亭湖区人民法院(2017)苏0902民初###号民事判决书向贵院提起上诉——案号(2017)苏09民终···号离婚纠纷一案,答辩如下:

一、上诉人之上诉理由第一条认为“上诉人起诉的目的是为了离婚,上诉人要求离婚的合法请求也应受法律保护。”是不妥当的。在我国,婚姻自由的确既包括结婚自由,也包括离婚自由;但是,“人生而自由,却又无时不在枷锁之中”,自由总是应该有限度的、应该受到约束的。离婚自由并不等于随便离婚自由。

二、上诉人之上诉理由第二条认为“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,无法共同生活。”不符合事实。在上诉状中,上诉人还列举了五个方面的所谓理由,现,一一予以回应:第1点,上诉人认为双方婚前恋爱时间仅仅两个月为“草率结婚”,此理由不妥当。至少在答辩人这里,答辩人对上诉人是一见钟情,并且直到现在,仍然是一往情深。在实际生活中,一见钟情便互订终身,然后白头偕老的现象比比皆是。当初结婚之前,答辩人也多次在不同场合不同时间段里敦请上诉人“再等一段时间再结婚,不要轻率”,而上诉人也再三说“已经深思熟虑”,并且山盟海誓说“此生非君不嫁,无论前面道路如何坎坷曲折,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挫折,海枯石烂,永不变心!”怎么几个月不到,就像川剧变脸一样,说变就变呢?在这里,答辩人愿借此机会,再一次申明:虽然上诉人比较任性,但,答辩人爱上诉人之心并未有丝毫改变;虽然上诉人比较任性,但,婚姻大事,非同儿戏!离婚不是小孩做“过家家”游戏,应当慎重、慎重、再慎重!!第2点,上诉人所谓答辩人有“恶劣前科,隐瞒劣迹,欺骗感情”一说,并不符合事实。第3点,上诉人认为“被上诉人有抽烟恶习”,那么,全世界有那么多的、不计其数的伟大的人物、优秀的人才也都有“抽烟恶习”了!难道不是吗?也许,在一、二审法院就有不少法官有“抽烟恶习”的!——当然,话又说回头,既然上诉人认为如此,那么,为了挽回上诉人的感情,答辩人愿意彻底改变“抽烟恶习”,难道还不行吗?第4点,就更不值得一驳了。因为根本不是事实。第5点,关于办信用卡一事,从开始时起,上诉人一直是知情的。值得一提的是,所办信用卡均是上诉人激活的!至于信用卡使用,双方都有使用。上诉人说“全部用于赌博”不是事实。信用卡里的钱,主要用于家庭生活、开门市做生意。至于答辩人赌博一事,答辩人也并没有否认。答辩人自知理亏,所以,一再请求上诉人原谅,而且,答辩人事实上也已经改邪归正了,并不像上诉人所说“赌博成性,屡教不改”。正如上诉人自己在上诉状所说“被上诉人也曾承诺自己偿还。”这一点,答辩人完全能够做到。

综上所述,上、被之间双方夫妻感情并未如上诉人所说“彻底破裂”,正如一审法院判决书上所说“双方系自由恋爱、自主婚姻,且生育一子,理应珍惜夫妻感情,共度美好生活。”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正确,故,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,维持原判。

此呈

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

答辩人:SWC

宗潜 代书

2017-7-2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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