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我司规范化管理的几点意见
2020-12-03 14:12:19
  • 0
  • 0
  • 1
  • 0

关于我司规范化管理的几点意见

董事长:您好!

自2017年入司以来,我多次通过微信书面建议在我司实行现代企业制度,进行规范化管理。但是,每次都是石沉大海,没有下文。

今年以来,我注意到,您开始多次表示,在我司,要进行规范化管理,并且具体到生产、质量、安全等方面。

对此,我深受鼓舞。我感觉到,YQ股份在不久的时间里将会有一个新的质的飞跃,脱胎换骨、凤凰涅槃!

我非常愿意为此尽自己力所能及的最大努力!而且,我相信,如果领导信任,我也会为此推波助澜做些事情!

但是,无论做什么事情,总应该尊重事物自身的发展规律!如果说任由自己的性子来,违背事物的发展规律,那么,不但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,而且,极有可能最终事与愿违!

说句简单的话,不管做什么,“都应该按规矩出牌”!

我司现在的生产管理现状,十分令人不满意!

这是多少年来长期形成的结果!

企图一天改变现状,根本不可能做到!

就像煮饭一样,你得把水和米先倒入锅中,循序渐进烧沸,才能把饭煮熟。但是,如果说有人先把锅烧红了,再把水和米一咕脑倒入锅中,那么,必然是蒸汽腾腾、沸水四溅,最终的结果,不但饭煮不好,而且有可能会把煮饭的人烫伤!

人,只有认识规律,而后利用规律。任何人,都不可能改变规律!

我司目前的规范化管理建设,其实,就是一次改革!

企业改革与国家改革,有异曲同工之处。我司改革,不妨参考邓小平主政的中国改革开放。他的手段就是由浅入深、“温水煮青蛙”,各个击破,最后,水到渠成!国家的经济制度,从计划经济体制,成功改革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!

企业的规范化建设,必然要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,换句话说,必须要依法办事。如果说一意孤行,违法进行所谓改革,那么,最终的结果难以想象!

法律人都知道一个谚语:“法不公布无效力。”

法律公布是法律的生效时前提,没公布就没有效力!

企业的改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!

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公布了以后,才能对员工有约束力!否则,如果说员工不服从,你也没有规章制度方面的依据。因为你企业没有规章制度,或者你企业有规章制度但是没有公布,人家职工都不知道,你企业怎么让员工去遵守他们根本不知道的什么规章制度!?

所以,企业改革的前提是,先建立健全规章制度!

然后,通过法定程序,向全体职工公布。

那么,我们去实施、去执行这些已经公布了的公司规章制度,就有理有据了。如果说有个别职工违反这些已经公布了的规章制度,那么,他们咎由自取!怪不了别人!

公司领导让我进行安全生产巡查。

我坚决服从!

但是,这里也有一个前提,就是,不管是让我检查劳动保护用品(含安全帽、工作服、工作鞋等),还是检查用电安全、消防安全,公司最起码,先要把这些东西配备齐全!

去年,我多次下车间进行安全生产检查,发现好多员工没有戴安全帽。仔细一问,都说“我们是临时工,公司没有分配给我们!”

安全生产面前,人人平等!根本没有正式工、临时工之分!

公司有员工超过一百余人,我并不全部熟悉!有人戴安全帽,有人不戴安全帽。你让我怎么去检查、记录、反馈(汇报、通报)、处理?

所以,既然让我检查,那么,该配备的东西,一定要配备齐全。一旦配备齐全了,那么,如果说有人违反规定不佩戴安全帽,那么,再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罚,他们也将无话可说!

安全生产,人人有责。

分管生产的负责人,是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!

他们首先得在日常生产管理中向员工宣传安全规定。

我深信,经过生产负责人(厂长、科长、车间主任、班组长)的宣传,绝大多数员工是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!

所以,如果说在绝大多数员工佩戴安全帽的情形下,处理个别违反规定不佩戴安全帽的员工,应该说没有太大的负面影响或不良后果。

但是,在目前90%以上的人不佩戴安全帽的情形下,如果说去处罚不佩戴安全帽的员工,那么,必然反响强烈,必然会引起强烈的反弹!广大职工必然会普遍反感!一个能够引起广大职工反感的做法必然是不可取的!

按照劳动法的规定,企业的规章制度如果说要具有法律效力,需要经过以下程序之一才行:

一,通过企业工会或者工会大会;

二,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;

三,全体员工书面签字认可。

在我们公司,可以采取第三种方式。

第一步,制定较为完备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,打印成册,让各车间主任带回去,进行宣讲,并让全体职工签字认可。如此,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便取得的法律效力!

第二步,让车间主任等生产负责人对自己所属的员工进行宣讲,督促他们遵守规章制度,争取让大多数员工自觉执行规章制度。

第三步,我们进行安全生产巡查,对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“刺头”职工,依照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(处分或者处罚)!进一步促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,促进公司规范化管理的实现!

总之,公司规范化管理的核心是:用制度管人,而不是用人去管人!

用制度管人,则,人人都必须遵守规章制度。

用人去管人,则,人与人之间必然会产生冲突和矛盾!

以上意见,仅供参考!

江苏YQ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法务部:宗潜

18914620678

2019/6/15

 
最新文章
相关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