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居住权
房屋居住权
?宗律师,咨询你一个法律问题哎
!嗯
?永久居住权是什么意思?
!永久居住权是你在一个国家可以永久合法居住的权利。这个可以永久合法居住的证件,就是绿卡。它不是国籍。
?我是问房屋上的永久居住权
!房屋居住权,是我国民法典新设的一种物权形式。它规定在民法典第二编“物权”第三分编“用益物权”第十四章“居住权”中,具体条文见于民法典第366到371条。
?我是问居住权的具体含义是什么
!在我的理解中,居住权,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,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,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用益物权。
?你稍微讲具体一点,好啊?
!在我的理解中,居住权有以下特点:
1、 居住权,不是天然的,需要约定。
2、 居住权虽然也属于物权,但是,它不是所有权,而是一种他物权。这种制度是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。
3、 居住权的主体范围,限定为特定的自然人。比如父母或者岳父母等。
4、 居住权的客体,为他人的所有的建筑的全部或一部分,还包括其他附着物。
5、 居住权是因居住而对房屋进行使用的权利,也就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活用房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。
6、 居住权具有时间性,期限一般具有为长期性、终身性。
7、 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。
8、 居住权具有不可转让性。
?哦,谢谢你,宗律师!
!不用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