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叫“与他人同居”?
什么叫“与他人同居”?
宗潜
宗潜律师说法。
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,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,持续、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。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 第二条规定,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:1、有配偶者;2、不以夫妻名义;3、持续、稳定的共同居住。
符合这三个要件,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。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篇的规定,合法夫妻的无过错方有权依法予以制止。
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、稳定的共同居住,则构成重婚,依法应受到《刑法》的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