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套话有法律效力吗?
2023-05-28 14:30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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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套话有法律效力吗?

宗潜

柴米油盐酱醋茶,宗潜律师来说法。

一名外籍网友来咨询我。他说:“宗律师,您好!我连续遇到两个中国朋友违约,我能否追究他们的违约责任?”

我说:“请你把具体情形简单地陈述一下,以便我分析、判断。”

他说:“我刚来中国一周左右。三天前,一位中国朋友约我吃饭,结果他爽约了;前天,又有一位中国朋友约我吃饭,结果这个人也爽约了!对于这种极不诚信的行为,我真的很生气。您说,我可以追究他们的违约责任吗?”

我说:“哦,你知道什么叫做入乡随俗吗?”

他说:“宗律师,我来中国之前,也懂得一些中国文化。入乡随俗的含义,我还是懂的;但是,我今天来找您,是来向您这位律师请教法律问题的。”

我说:“好的。我想知道他们都分别是怎么说的吗?”

这名外籍网友道:“他们都是这样说的‘罗宾逊,明天,我请你吃饭哦!’我当时都答应了。在我的理解中,我和他们分别达成了口头协议。按照你们中国的法律,口头协议也是合法有效的。”

我说:“当然,依法成立的合同包括口头协议是合法有效的。关键是,你们的合同并未成立啊,而合同没有成立,便无所谓生效啊。”

他十分不解,道:“怎么可能?有双方当事人,有约定时间,有合同权利义务的内容就是请吃饭!”

我说:“对。这些因素是有,但是,我想提醒你的是:第一,明天,有没有指明具体是早餐、中餐,还是晚餐?很显然,没有。也就是说履行时间并未约定明确。第二,吃饭的内容是中餐,还是西餐;如果说是中餐,究竟是淮扬菜,还是川菜、鲁菜或者粤菜,你们没有约定明确。第三,吃饭的档次,究竟是大酒店、小饭馆,还是大排档,你们没有约定明确。第四,吃饭的地点,究竟是市中心、城北,还是外地,甚至是你那位朋友的家中,也同样没有约定明确。第五,付款的方式,是他们做东请客,还是像你们西方人的习惯,AA制,也没有约定明确。第六,如果说没有一起吃饭,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明确。第七,因此而出现了相关纠纷的争议解决的方法,是协商,是调解,是仲裁,还是诉讼,你们也没有约定……”

这位外籍网友惊讶道:“原来,这么说,他们都是虚伪的?”

我说:“不能这样认为。首先,他们邀请你吃饭,一定是真诚的,但是,何时、什么地方、什么形式、什么档次等,你们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,因此,所谓口头协议并未成立。当然,这并不妨碍他们会创造机会请你一起吃饭。其次,他们跟你所说的话,用我们这里的普通人的理解来讲,就是客套话。所谓客套话,你可以理解成为一种客气、一种礼节。从法律上来讲,你可以理解成一种民事行为,而并非一种民事法律行为。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人的合法、有效的民事行为。这种合法行为的目的在于设立、变更、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。但是,在现实社会中,还存在着大量的无效的民事行为和非法的民事行为。客套话从法律上来讲就是无效的民事行为,它并没有设立、变更、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目的。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可以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。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,受法律的保护。对于非法的或无效的民事行为,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,不受法律保护。所以,你所说的要想追究他们所谓违约的法律责任,在我的理解里,是不能获得支持的。”

这名外籍网友听后,道:“感谢宗律师,让我学到了不少中国的法律知识和中国的民间风俗。明天,宗律师,我请你吃饭!”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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